不合格水阀致房屋泡水 法院判决卖家需承担责任
栏目:业界资讯 发布时间:2024-08-25

  不合格水阀致房屋泡水 法院判决卖家需承担责任李某从五金店店主付某处购买了角阀、水龙头,并由付某负责安装。使用不久后角阀阀芯断开,自来水外泄,不仅自家遭淹,也使楼下王某家墙面、家具损坏。王某将李某告上法院,获得全部赔偿。觉得自己购买了劣质产品的李某为了挽回损失,也对付某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付某销售并安装的水阀存在质量缺陷,应承担八成责任。

  桐柏县的李某从付某经营的水暖门店购买角阀、水龙头共六个,并由付某负责安装。水阀安装使用两个月后的一天,李某全家外出,当晚回家发现室内严重积水,仔细检查后发现厨房水池下边由付某销售、安装的角阀阀芯断开,自来水从断开处外泄。由于厨房地面未安装地漏等排水设施,致使厨房、居室、客厅积水过多并渗入楼下,造成4楼对应住户王女士的房屋墙面、家具等被水浸泡损坏。王女士起诉楼上住户李某,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后经法院判决执行,李某共向王女士支付赔偿款54000元。此后李某起诉付某要求赔偿损失中欧体育官网

  涉案角阀经司法鉴定,其阀门断裂与阀芯壁厚偏薄且材料存在大量条状游离铅组织缺陷存在因果关系。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销售并安装的水阀存在质量缺陷,造成李某及楼下住户损失,付某应承担80%的损失份额,李某家厨房使用调控自来水设施时,没有根据用水量安装相应的地面排水通道等设施,对本次财产损害后果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判决由李某分担该次损失后果的20%。遂判决付某赔偿李某43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本案中李某因购买使用不合格产品遭受损害,其选择起诉销售者付某,符合法律规定,付某应当赔偿李某的损失。